3月12日,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部署推进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谢京主持会议。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了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的编制说明以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高质量推进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使其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
会议强调,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文物普查全过程各方面,以普查工作为契机培养锻炼一支高素质文物人才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要严肃普查纪律,规范普查流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质量。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讲好四普工作和文物背后的故事,扩大四普工作成果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开展试点、培训工作;第二阶段是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是从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上报。 |